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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臺中市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家庭服務

為發揮預防兒少危險之功效,政府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4條,經主管機關列為保護個案者應提出「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處遇計畫得包括家庭功能評估、兒童少年安全與安置評估、親職教育、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與維護兒童及少年或其他家庭正常功能有關之扶助及福利服務方案。為提升兒童及少年保護服務品質與能量,並落實結合民間團體建構保護系統之政策方向,本會透過「臺中市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家庭服務方案」,處遇計畫以「家庭維繫」與「家庭重整」為目標。